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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控烟标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发布日期:2024-04-22 点击率:1014 字体:[大] [中] [小]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无烟单位建设成果,持续营造控烟支持性环境,推动无烟单位建设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关于更新禁烟标识的指引,我中心就2024年控烟标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4年控烟标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20240422

二、项目内容

采购控烟标识132000张(具体见采购清单),并配送至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及除广州、深圳以外的19个地级市。印刷内容由采购人提供,印制位置、颜色由供应人与采购人共同协商确定。

三、项目控制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万玖仟贰佰元(¥4092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供应商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伴随服务,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果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且在合同履约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 配送地址为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及除广州、深圳以外的19个地级市,具体信息由采购人直接提供给供应商。运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售后服务

(1)控烟标识包装应具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应于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物品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由采购人应作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供应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和更换损坏物件的有效证据。所交付物品如有次品、损坏,供应商应及时更换,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如果合同物品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损坏,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更换,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物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六、报价时间及方式

1.报价时间:2024年4月25日17:00前。

2.报价方式:通过快递或自送的方式,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万胜广场C塔18楼。报价文件包含以下材料:①报价回复函;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承诺书;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报送,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⑤2024年控烟标识样品一份(需符合采购清单标的规格)。材料①至④需加盖公章。

七、其他事项

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它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项目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八、联系方式

项目问题请联系项目负责人许生,联系电话:020-87077171。

附件:禁烟标识样图.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