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12320健康教育与促进
健康快讯icon

广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采购公示

信息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发布日期:2021-05-27 点击率:608 字体:[大] [中] [小]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广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预防艾滋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电视公益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广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二、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预防艾滋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控烟”等电视公益广告投放服务;

2.项目编号:D20210501

3.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元(贰拾万元整);

四、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为贯彻落实《“健康广东2030”规划》《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等文件精神,多渠道、多平台传播健康知识与技能,不断提高我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及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广东省 2020 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前下达 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省级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广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拟在广东电视台投放“预防艾滋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控烟”等电视公益广告。

1.供应商需在广东卫视投放公益广告,投放时间为: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每天三次,每次投放时长按照本中心提供素材的实际时长(不超过1分钟)。

2.供应商需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提供的素材,根据所选电视台设计公益广告;

3.公益广告设计方案需经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审核认可后方可实施投放。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次采购属于下列规定的第(1)种情形(见附件1)。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说明:广东南方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为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卫视频道广告投放独家总代理,全权代理广东卫视频道所有广告业务,故本次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可以向广东南方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广东南方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环市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一期首层(东面)

八、本公示期限自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日止。(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463号五楼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20-87077171

投诉电话:020-87031159  鲁先生